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环保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青岛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文件,制定环保产业协会新技术(产品)推荐程序。
一、推荐条件
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是指在水、大气、固废、噪声、土壤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等环保产业领域内先进的、环保效果好、实用性强的技术和环保产品。
申请推荐新技术、新产品应满足的条件:
(一)申请单位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具备国家或省、市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施工、环保设施运营等相关资质,具有协会会员资格;
(三)申请单位具备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有良好的工程或产品销售业绩,尤其在青岛地区;
(四)新技术(产品)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或示范工程、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及通过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的产品优先推荐;
(五)新技术(产品)工艺成熟、经济合理,环境和社会效益好;
(六)在环境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物监测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七)与同类技术(产品)相比,技术适应性强,运行稳定可靠,适合在较大范围尤其在青岛地区推广应用,有两个以上应用案例;
(八)申请单位必须是成果独立持有单位,专有技术(产品)权属明确。
二、推荐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协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初审意见;
(三)协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出具推荐意见。评审专家从申报的新技术(产品)所属领域专家库中抽选;
(四)评审结果通过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列入《青岛市环保产业新技术(产品)名录》;
(五)推荐的新技术(产品)有效期为3年。
三、推荐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填写《环保产业新技术(产品)推荐申请书》,一式三份,每项技术(产品)应分别填写;
(二)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简介、申报技术(产品)报告,内容包括:
1、技术(产品)研发背景、主要技术原理和工艺路线;
2、技术(产品)特点和创新点,与同类技术(产品)相比,其优势所在;
3、技术(产品)适用条件,可达效果分析,投资费用、运行费用及维护管理费用,运行的稳定性,安装、施工、操作与管理的难易程度,产品的使用寿命等情况。
(三)提交的相关附件
1、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申请单位资质证书、技术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及业绩情况;
3、法定机构出具的能证明其效果的近期监测报告;
4、产品类项目应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5、使用单位对新技术(产品)的评价材料;
6、申请单位对申请表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推荐申请表
联 系 人: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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