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QINGDAO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阅读次数:3137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1日 14:11:28

印章、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本协会各项工作规范、高效、优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秘书长是本协会印章、文件管理的负责人,秘书处是印章、文件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以本协会名义发出的文件,加盖本协会印章。

第四条  各类行文实行“谁起草谁校对的原则”。秘书处对文件负责审核,报会长或秘书长批准签发,并负责文件的文号编发、承印等工作。

第五条 行文执行登记制度,由秘书处专人负责。

第六条  各级单位的来文来函或网上下载的各类文件,由秘书处负责接收、登记、呈批和归档。

第八条  每年本协会或秘书处行文或收文应在当年底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标识后归档保存。

第十条  秘书处负责印章的刻制、保管和使用记录,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十一条  协会财务专用章由本协会主管会计负责保管,按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使用印章。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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