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6】1160号)要求。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山东省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05号)安排,我市将开展青岛市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
我会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作为技术支持单位负责“青岛市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
现将《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制度》(见附件);环境保护部统一的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数据报送系统(网址:http://hbfwytj.mep.gov.cn/tbdw/)转发给大家。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制度》的要求,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2015年度青岛市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数据”报送我会审核。从2017年起,每年3月20日前报送上年度数据。如有疑问,请咨询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于欣
联系电话:82861720 18653286857
附件:http://www.qdepi.org/attached/file/20160906/20160906100506_2195.doc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