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青环协[2018]11号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关于更新充实环境保护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本会是在青岛市内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科研、设计、生产、销售、流通、服务的企事业、个体工商户、相关经济组织或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和担任本行业的代表为基本职能,开展行业和产品认定登记;环保技术服务成果评审;环保项目投标;实用技术、产品、示范工程筛选展示和推广;行业培训;技术咨询;行业企业信用、能力等级评价等工作。
为了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更好地服务于青岛市环保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环保专业人才智力支持作用,现就进一步更新和充实环境保护专家库、公开征集环境保护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主要面向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同时吸纳部分外地知名专家进入专家库,涵盖大气、水、噪声、土壤、生态、辐射等环境要素类别,涉及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交通运输、社会区域、核与辐射、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业领域。
针对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海洋环境、环境监测、核与放射性、电磁辐射、环境工程等各专业环保专家,拟各招募20人。
二、入库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在相关专业或者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三)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所属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技能。
(四)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5年以上。
(五)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特别需要的资深权威专家可适当放宽。
(六)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
三、专家征集方式和相关要求
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两种方式提出专家入库申请,在职人员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退休人员采取自我推荐的方式。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青岛市环境保护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1份。
(三)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纸质版申请材料于2019年1月25日前送交或邮寄至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箱。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对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录入专家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欣 李坤芳
电 话:82965290 18653286857
邮 箱:qingdaohuanxie@163.com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75号 黄海饭店0115室 邮编:266003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1:关于更新充实环境保护专家库的通知(PDF版)
附件2:环境保护专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