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QINGDAO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候选人产生条件
文章来源: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阅读次数:106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9日 17:41:20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的通知》(鲁民〔2018〕47 号)和青岛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以及协会章程,候选人条件如下:

一、本届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中选举产生。理事的人数一般为会员总数的1/3,且应为单数。理事人选须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负责人。

二、本届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注:本会监事会是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在协会完成与行政机关脱钩之后,于2017 年12 月20 日召开的第三届理事会六次会议上成立的。监事会由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董事长梁永、青岛水清木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邵立强、青岛明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金俊等3 人组成。由于我会监事会成立时间较短,秘书处将这一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作了汇报说明。民政部门同意我会监事会此次无需换届,但应在第四届换届大会上按程序对现有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经选举委员会与监事会、选举监督委员会沟通,同意按照民政部门意见执行。


三、本届会长、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由本行业有影响的人士担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善于团结协作,热心公益事业,社会信用良好;
(二)熟悉行业情况,被业内公认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
(三)当选后任职届满时不超过70 周岁;
(四)热爱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无不良信用记录。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2018 年11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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