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7年12月20日,我会第三届理事会六次会议在黄海饭店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现况通报”“成立监事会”“增补秘书长”“审定协会章程”等四个议题。
本次会议应到单位31家,实到单位26家。按照《青岛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表决有效。
会议产生了青环协监事会,由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梁永、青岛水清木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邵立强、青岛明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王金俊组成,其中梁永为监事长,监事会人员组成获得全票通过。
会议增补秘书长,于欣全票通过。
根据《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657号)、《青岛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青办发【2017】18号)及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民局规【2017】2号)的要求,对协会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增减和修改,由原八章四十七条修改为九章五十三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对协会章程的修订。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对于会员单位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的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