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主体合法单位;
2、 青岛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提交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核实后退回);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3、 企业开具的授权经办人介绍信;
4、 申请登记产品(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和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实后退回);
5、 申请登记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鉴定材料、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合作协议等)(原件核实后退回);
6、 申请登记产品说明书一份;
7、 《青岛市环保产品(技术)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三、现场勘察
《青岛市环保产品(技术)登记申请表》.doc